被預扣利息?以諾律師助當事人奪回辛苦錢!

急用錢卻反遭剝削?當事人因資金周轉需求向人借款,簽下兩張共計 400 萬元的本票。對方竟以「預扣利息」為由,實際僅匯款 366 萬元,事後卻持 400 萬元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!面對這平白多出的 34 萬元債務,當事人焦慮地委託以諾律師團隊協助。
🔍 法律關鍵:預扣利息是不合法的!
律師團隊接手後,立即提起「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」之訴。我們在庭上強力主張:依據《民法》第 206 條,債權人不得以巧取利益之方式預扣利息。更重要的是,金錢借貸屬於「要物契約」,法律效力必須以「實際交付」的金額為準。既然當事人僅收到 366 萬元,雙方的借貸關係就只能在此範圍內成立。
🏆 最終戰果:成功擋下強制執行!
法院最終採納律師專業見解,判決預扣的 34 萬元本票債權「不存在」。律師成功為當事人擋下不合理的強制執行,守住辛苦錢,也討回了應有的公道。
💡 律師小叮嚀:
民間借貸常見「預扣利息」爭議,但在法律上,借多少、拿多少才算數。簽發本票風險極高,若您面臨名不副實的債務壓力,務必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協助,守護您的財產權益!
📌 以諾法律事務所 提供免費線上法律諮詢 LINE ID:@enoch


